男女主角分别是吕律陈秀玉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畅销巨作狩猎时代》,由网络作家“指尖灵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都市小说《狩猎时代》,是作者“指尖灵”独家出品的,主要人物有吕律陈秀玉,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,小说简介如下:大山里什么都有,有本事取出来,就能赚大钱!吕律重生回1982年,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,开启赶山人生!......
《畅销巨作狩猎时代》精彩片段
“我们今天就是为你来的。屯子边上来了个外乡人,总得过问一下,我作为治保主任,得为屯子的安全考虑一下。”
张韶峰冲着吕律点头,他没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,也不想在这地方耽搁时间,直接说明来意:“我回到家就听人说了你不少事儿,很地道的一个爷们,也想过来认识认识!”
吕律点点头,也不墨迹。
他从怀里掏出自己离开海城后,一直小心保存的身份证明资料,递给张韶峰:“你看看,这是我的资料。”
张韶峰接过来认真的看了下:“知青,农场里呆过八年……里面评价很好啊。”
“是我当时所在农场场长雷蒙给的评价,他对我比较照顾,跟你一样,也是个转业军人,在完达山那边雁窝岛分场,可以随时核实。”
吕律有意提及雷蒙,那是因为军人跟军人之间有着天然的亲近,更容易借此打消张韶峰的疑虑,拉近关系,因为,在部队呆过,都接受过差不多的训练,行事准则,看人等方面,更接近。
张韶峰点点头,随手将资料递给陈卫国:“叔啊,你看看,我觉得这资料没问题。”
陈卫国偏头看了看张韶峰:“你看过就行了,我有啥好看的。”
“还是看看吧,你可是屯长!”张韶峰认真说道:“万一到时候有人问起,说不出来可不好,总不能说不清楚,不知道,或者干脆推给我吧?”
很显然,张韶峰是清楚陈卫国为人的,早早地把一些路给堵住。
“也是!”陈卫国干笑着,接过吕律的那些资料。
张韶峰则是看着吕律,问道:“既然回了海城,为啥还回来?有在农场工作的经验,也有熟人,应该直接回农场啊,怎么跑到我们这旮沓来了?”
对于这样的问题,吕律一点都不意外。
这是大多数人在初步了解他的时候,都会有的疑问。
陈秀玉、陈秀清、王德民,包括周方敬都曾问过。
当下,他又将自己回到海城后的过往以及返回北大荒的原因说了一遍。至于直接到兴安岭,他只说自己觉得这地方挺好,想换一种生活。
说完后,吕律又笑着补充了一句:“在那活不是活,不如选个自己喜欢的方式。”
对此,张韶峰点点头,他也知道,经历海城那些破事儿,心情不会好。至于来到这里,则被他认为是吕律不好意思去麻烦熟人。
毕竟,知青回城,那可是跟逃回去没什么区别。
逃也似地离开,又腆着脸回来,这面子上多少有些挂不住,很正常。
张韶峰倒也能理解这种心理,毕竟也经常跟外面接触,听闻过很多知青返城混不走的消息。
他倒是挺欣赏吕律那句“在那活不是活,还选个自己喜欢的方式”,那种随性的好心态。
“叔啊,我问完了,觉得没啥问题。”
张韶峰侧头抬头看着陈卫国:“你觉得咋样?”
“听上去是没啥问题!”
陈卫国也轻轻地点了点头,将手中的资料还给吕律:“但归根究底,他这也是盲目流动的人,现在可不允许,这种情况,按照政策,那是得上报,接受管教然后遣返的。”
一听这话,吕律眉头不由微微一皱,暗道:就知道这老东西会出幺蛾子,来了……
吕律正想说上两句,没想到,张韶峰倒是先开了口:“叔啊,政策是那么个政策,可主要面对的是那些盲目流入城市的人,城里工作岗位紧张,人员不容易安排,还不好管理,这想得通。但咱们这是大山里边,有的是地儿,又不是什么风水宝地,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吧?
这山里的屯子、林场、矿区、农场等周边,就有不少外乡人落脚,也没见谁动不动就上报遣返啊。
谁都会有个难处不是?
既然容得了那么些人,怎么就容不下这爷们,我看这爷们挺好,留下来,对咱们屯是件挺好的事儿。
屯里懂打猎的就没几个,不时有野猪、狼、熊等野物下山祸害,这爷们才多长时间,接连就干了两熊,杀个野猪啥的,自然也不在话下,多打掉一些,对咱们屯的祸害会小一些,人畜也能更安全,而且,大伙也能跟着沾点光,分点肉,肉油紧缺啊。
再说了,区上为啥每年给屯里安置外乡人的名额,这就很能说明上边的态度了。
叔啊,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?”
这话,也是吕律想说的,只是没那么直接,会更委婉一些。
陈卫国听了以后,点点头:“不愧是当过兵的年轻人,头脑就是灵活。要留下也行,不过,还是得按规矩来,得让屯里的人认可才行,大伙都认可了,我自然也没话说。这需要时间好好考察考察啊,老话常说:日久见人心。相信大伙的眼睛是雪亮的!”
主要是要让你认可吧!
吕律心里不屑地一笑。
这话说得漂亮,两人明知道他心里有鬼,但无论是吕律还是张韶峰,都不好去挑刺。
有些话,就不好放在明面上来说。
而且,盲流想要融入屯里,就得得到屯里绝大部分人的认可,这是规矩没错,但其实到头来就他几句话的事情。
吕律倒也不急于一时,总之,今天这次碰面,也算是一次不小的进步,省了登门拜访的麻烦。
“那就按照规矩来吧,我相信大伙会认可我的,只是麻烦屯长和主任还大老远往我这边跑一趟……要不,跟我到我地窨子里面去喝点水。”吕律笑道。
“就别去了,事情已经了解了,这时间也不早,天黑了回来的路可不好走,以后也有得是机会对不对,就省得来回跑了……对了,爷们,我看你扛着枪、别着斧头,还领了狗,这弄得全副武装地,这么晚出来,是要干啥去啊,总不能晚上还去打猎吧?”
陈卫国上下打量着吕律,笑着问道。
“我就是想到屯里清子家去问问,看他们家有没有木板架子,借两个来用用。这不天晚了,等回来的时候得走夜路,就把吃饭的家伙都带上了,这山里危险啊,得防着点。”
吕律这可不仅仅是在防野兽,更是在防人。
“是得防着点,既然是到屯里,那就一起走吧。”
三人一路朝着秀山屯走去。
“爷们,你这借木板夹子,是要打什么呀?”陈卫国边走边问。
“还能打啥,就是些兔子、黄皮子之类!”吕律随口说道。
他可没傻到告诉别人自己准备去弄水狗子,那值钱东西,容易招人眼红,尤其是像陈卫国这种,真知道了,肯定会想方设法捞点甜头。
想想前世经历的种种,吕律可不想让他再占自己的便宜。
有便宜,那也得看是谁。
有的人,就不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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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方敬将马车推了出来,手脚麻利地给马套上,赶着车子就准备走。
“周哥,我看你家里有驮鞍,把驮鞍也带上吧,我那里只有条小道通大路上,用马驮一下的话,更省时省力。”吕律及时说道。
上次请王德民帮忙拉熊肉,两人可是来回往山上跑了两趟,花了不少力气。
这一次,路程更远一些,车子进不去,用马驮却是没问题。
他可不想再出这种憨力气。
“好勒!”
周方敬快步回去,将马棚里放着的驮鞍取了过来,放车上,然后赶着车子上路。
出屯的大路只有一条,东西贯通,屯口有汽车阻挡,不能走,却也有能勉强供马车走的岔道,得从屯后的林子里绕一下。
吕律跟在马车后面,往地窨子方向走。
一边走,一边跟周方敬简单地聊着。
和大多数人一样,周方敬也很好奇吕律的来历,所聊的话题,大都集中在这些方面。
吕律也不隐瞒,将自己在北大荒当知青以及回城后的事,简单说了一遍,至于跑到这山里当盲流,他只说自己不想去麻烦熟人,又喜欢这山里,就来了。
吕律也趁机以一种很随意的语气问周方敬:“周哥,我看你对嫂子挺好啊,还想着赶回来给她做饭……这来回恐怕得耽搁不少时间。”
周方敬笑笑:“没事儿,其实你嫂子也会做,我也就是随口说说。这过日子嘛,男人嘴甜点,总会少些吵吵闹闹,日子会过得更顺心一些。”
“这倒也是,还是周哥会过日子,我可得学着点。”吕律笑道。
这个堪称内秀的回答,让吕律有些意外。
男人都好面子,东北男人也不例外。
别看他们平日里事情办得亮堂利落,遇事也一副不服就干的彪悍样子,明面上对着自家媳妇吆五喝六地一副大老爷们样,可私底下,却偏偏对自家媳妇儿服服帖帖。
关键是,媳妇也知道什么时候该给自家男人面子,相当配合。
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相处模式。
夫唱妇随,妇唱夫应,两者之间在明面上和私底下轻松转换,如烈酒窖藏一般,夫妻感情随着时间变得醇厚浓烈。
不过,像周方敬这样,当着外人的面这样直言的,不多见。
“你嫂子这人吧,是大户人家出身,娇贵了些,但是,那么漂亮的人,明明很容易就能嫁个好人家,却偏偏愿意跟我这样的山里人过日子,那就是我的福分了,可不得对人好点。”
一提到媳妇儿,周方敬脸上就堆满了笑。
大户人家?
吕律微微愣了下,笑道:“周哥好福气……嫂子哪里人?”
周方敬也愣了一下,才说道“外地的。”
吕律点点头,没有继续追问。
略微探探底,适可而止,他明显感觉出了周方敬的遮掩,转而聊起了其他。
老是聊别人媳妇儿,未免会有种好吃不过饺子的嫌疑,他不想在这种事情上引人怀疑。
色字头上一把刀,吕律对此,有很清晰的认知。
前世有的是机会接触,但他一直努力克制着,只因为见过,也听闻过太多这方面的悲剧。
红粉骷髅,属实厉害,只可远观,不可近玩。
两人一路闲聊着,不知不觉到了岔往地窨子的小道。
在大路边,周方敬卸下马车,调转头来,然后在马背上架上驮鞍,牵着随着吕律往地窨子里走。
没多远,吕律就看到迎出来的元宝和三条狗崽,见到周方敬,非常警惕地发出呼呼凶声。
吕律拍了拍元宝,元宝止住了凶声,领着三条狗崽上前开路。
“你就住这地方啊,以后顺着河边修条道联通大路,就方便了,是个好地方!”
周方敬到了地窨子边,打量着四周:“你嫂子刚来的时候,我就想过领着她到这地方建个屋子住着,只是,这里离屯子远了些,我没你那胆量,更没你这本事,别说山里的熊、虎之类,怕是来只狼都没法招架,更不放心你嫂子一个人呆在这里,只能断了这念头。”
吕律摇头道:“周哥说笑了,我就一盲流子,也是没法子了才硬着头皮选了这种地方,要是附近有屯子肯接纳我,我早去了。”
吕律嘴上这么说,心里却很疑惑。
人向来喜欢热闹,在这大山中生存,人多也能有更多帮衬,最起码安全。
周方敬这人给吕律的感觉,性子很温和,脾气并不古怪,也不像是不会跟人打交道的,按理说不会生出远离屯子这种避世独居的古怪想法的。
事实上,在吕律的记忆中,周方敬一直住在秀山屯里,很老实本分,一直没太大存在感而已。
是了,他这张口你嫂子,闭口你嫂子的,这样的想法十有八九还是跟他媳妇儿有关系。
“秀山屯多好的地方,山清水秀的,人又热情和气,周哥,你怎么会想着到这种地方来住呢?连我这个盲流子,都还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秀山屯的人呢。”吕律随口说道。
大多数选择当盲流,在屯子周边选点落脚的人,都有着这样的念头,吕律的说法并不奇怪。
毕竟,一个正当的身份,在这年头,还是很有好处的。
“我也就是瞎想想,主要是你嫂子……嗐,不说也罢!”周方敬及时止住没有往下说。
见周方敬面色有异,吕律也不多问,招呼道:“麻烦你这么大老远过来,周哥,都到我地窨子了,怎么着也得进去喝点水,弄点饭菜,吃饱喝足后咱们再去驮熊肉。”
周方敬看了看地窨子,又抬头看看天,道:“就别麻烦了,咱们正事要紧,知道你住这里,还怕以后没机会啊,这一路过来,雨好像大了一些,到处在滴水,万一真下大了,事情不好办,路还难走,咱们就抓紧点时间吧。”
雨大了吗?
吕律真没感觉到。他想了想,猜想周方敬没准还真是想着回去做饭,当即点点头。
打开地窨子,钻了进去,将斧头扛上,留下元宝看家,吕律领着周方敬朝杀熊霸的地方走去。
地窨子距离杀熊霸的地儿并不远,不过数分钟路程。
周方敬看到那棕熊的时候,围着转了几圈,惊问道:“爷们这是凭借一把斧头杀的熊霸,真猛啊!”
棕熊脑袋上那么大的斧口,脑浆子混合着血液流出了不少。
在这山里的人,哪怕不上山打猎,也多少知道一些打猎的事情,能看出一些门道。
周方敬自然能看出,斧头劈中熊霸脑袋,才是真正的致命伤。
吕律苦笑:“撞见了,又被它盯上,跑不了了,只能跟它拼命,也算我运气,活下来了。我也被吓得不轻,浑身不得劲,回到地窨子睡了老长时间才缓过来。”
“那也厉害,要换作是我,不被吓死,也得被吓尿!”周方敬还是非常佩服地冲着吕律竖起了大拇指。
尽管艾绒燃烧的气味浓烈,但蜜蜂天性护巢,不是立马就能完全驱赶出来的,这需要一定的时间。
熬过漫长的冬季,好不容易到了有花草的春季,正是蜂蜜存储不足,又是大力繁殖的时候,加上烟熏刺激,这个时候的蜜蜂非常容易被激怒。
眼看着出口处有丝丝青烟冒出,外出乱飞的黑蜂越来越多,范围越来越大,吕律识趣地退到更远的地方观察。
这种时候还呆在蜂群飞舞的范围,很容易就会被蛰到。
它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应激反应,需要稍稍冷静。
黑蜂乱飞数分钟后,渐渐地,受到草锅盖中吕律涂抹的蜜汁吸引,开始有黑蜂飞落草锅盖中,努力的吸食着上面的蜂蜜。
蜂巢受到侵扰,它们会本能地吸饱蜂蜜,做好搬迁的准备。
随着不少黑蜂落入草锅盖中,最善于呼朋引伴的它们,会很快招引更多的蜜蜂聚集在一起进行抱团。
等了十数分钟眼看着有黑蜂不断地从树洞中爬出,顺着树干进入到草锅盖中,吕律知道,要不了多久,受越来越多的黑蜂招引,蜂王也会跟着爬出巢穴。
在树下,他没法看到蜂王,只能从最终蜂群的抱团情况来分辨蜂王在不在。
看了看周边,见河滩边阳光正好,又有几块被流水冲刷得光华的石头散落着,倒也是个烤太阳的好地方。
连续阴冷了数天,能好好烤烤太阳补补钙,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,反正等着也是等着。
只是,当吕律走到那块最大的石头旁边时,正准备坐下,却被旁边另一块河滩石上的一团东西吸引。
他走了过去,蹲下来仔细查看,那是一团细长的比拇指还小一些的黑绿色粪便,里面夹杂着些小鱼的骨刺,伴随着浓重的鱼腥味儿,水分在石头上浸湿一小片,很新鲜的样子。
“应该是刚拉没多久,好东西啊!”
吕律认出这玩意儿的时候,神色变得惊喜。
因为这是水狗子的粪便。
水狗子,是东北人对水獭的俗称。
东北的水狗子,比别的地方要大得多。
他前世收售山货,没少接触水狗子,对它了如指掌。
水狗子皮毛美丽,有着稠密的底绒,手感细腻,质地丰富均匀,并且不易被水浸透。正是这些特点,让它的皮毛变得非常昂贵,比起紫貂皮也差不了多少。
这还没完,水獭肝是珍贵的药材,就连它的肉也是能入药的。蒙医中大名鼎鼎的“萨日玛莎”就是这肉。
就连这粪便,也是极好的东西,因为总有些动物喜欢寻找食用,比如赤狐、豹猫等,是天然的诱饵。
有着新鲜粪便,就说明这附近的河边,住着有水狗子。
要是搞到手,熊胆加上它的皮毛一卖,轻松买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,毫无压力。
吕律心里一下子变得火热。
他太希望自己能尽快弄到一把枪了,无论是狩猎还是防身,都有大用。
眼睛在周边扫视好一会儿,在河流下方,陈秀清被熊瞎子拍落的河湾处,吕律远远地看到稍微平缓的水流中荡漾的水波,那里,一只水狗子仰面浮在水面上,正用小短腿抱着一条鱼啃着。
勾引我!
吕律眼睛定定的看着它,这身条得有八十厘米,是真大啊,那身皮毛是更是漂亮。
但是,他也很清楚,就凭自己手里的弹弓,对它根本就没什么大用。
可别小看了水狗子,在水中如鱼得水,在陆地上也不孬,别看腿短,行动那是相当敏捷,加上锋利的爪子和牙齿,遭到攻击,那是敢跟比它大许多的动物对抗的,性格很凶猛。
吕律曾听说,有人带狗打围,几条狗围住一只水狗子,还有猎狗被反咬致死的记录。
那身皮毛,越完好,价格越高,多弄破一点都是损失,也不能用枪,更不能让元宝来咬。
只能智取啊。
而捕捉水狗子,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伤皮毛的木板夹子了。
他稍稍收心,目光重新落到那石头上的粪便,在周围转了一会儿,又找到了几处水狗子的粪便痕迹,然后在旁边数米处的一个枯木桩子下,看到了一个洞穴,还有经常走动在潮湿的泥地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爪痕。
吕律立刻有了计较,忍不住笑了起来:“你是我的了……嗯,明天得去找一下清子,问问有没有木板夹子,借几个回来!”
这林子的河边,能遇到水狗子,对于吕律来说,是很大的惊喜。
通常在更大的江河边,数量会稍微多一点点,在这种山中河流也有分布,但数量极少,主要是这些年,为用皮毛出口创汇,被猎杀了不少。在这水域范围,也算是顶级猎食者了,非常难得。
按耐住心中的兴奋,吕律返回蜂巢所在的椴树下,看到草锅盖中,已经聚集了一大团黑蜂,看样子,得有三四公斤的样子,还不断有黑蜂从蜂巢中爬出来,汇集到蜂群中。
过冬的时候,有不少黑蜂死去,在野外,现在能有这群势,已经算是很大了。
黑蜂已经出来得差不多,看它们汇集的样子,蜂王应该也已经出来。
吕律将一旁小树上的绳索取下,慢慢地将挂满一大团黑蜂的草锅盖放下来,提着挂在两米外的一棵小树枝桠上。
草锅盖上,有黑蜂不断震动翅膀招引别的蜜蜂汇集,虽然换了位置,还是很快有黑蜂找寻过来。
他蹲在蜂团前观望了一会儿,果然看到还略有些慌张的,体型比普通工蜂长了大半截的壮硕蜂王在蜂团表面爬了一段,然后找位置钻进蜂团中。
看到蜂王,吕律心头一喜,知道这群黑蜂,算是收取成功了。
随后,他再次爬到树上,用擦拭干净的侵刀,将蜂巢里面的蜂脾一块块割取下来,装在身上挎着的蛇皮口袋中。
让吕律意外的是,过完一整个冬天,里面竟然还有两块完整的封盖老蜜,看样子得有四五斤的样子。
这好东西啊!
除此之外,树洞中还有不少已经开始发黑发黄的老旧蜂脾,吕律也没有放过。
将蜂巢中的蜂脾尽数割取装在袋子中放到树下,他想了想,在地上寻了一块差不多的石头,将那蜜蜂进出的洞口堵上。只留下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。
等到分蜂时节,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诱蜂树洞。
虽然这山里蜂群数量不多,但还是有机会有蜂群入住的,到时候,无论是东北黑蜂还是中蜂,都是一种收获。
事情做完后,吕律看汇集到蜂群中的散蜂已经没多少了,他没有耽搁,将大斧插在后腰,提了蜂群和蜂脾,轻快地往自己地窨子赶。
刚翻到地窨子后边的山梁,他就远远地听到了元宝的吠叫声,不由眉头皱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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